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于重新核準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企業經營范圍的通知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國科學院、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國家體育總局、國家煤炭工業局、國家輕工業局、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國家電力公司、外交部外交人員服務局、宋慶齡基金會、中國包裝進出口總公司、中國遠大集團公司、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外經貿部計算中心:
根據我部《關于重新核定現有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經營范圍的通知》(〔1999〕外經貿合發第583號,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精神,現將已經通過重新核定的53家企業名單(詳見附件)及其經營范圍通知如下:
一、可開展對外承包工程的企業:
(一)可承包境外各類工程的企業的經營范圍(A類)為:
1、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內國際招標工程;
2、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出口;
3、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
(二)可承包境外本行業工程的企業的經營范圍(B類)為:
1、承包相關行業(詳見附件)境外工程及境內國際招標工程;
2、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設備、材料出口;
3、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
二、可開展對外勞務合作的企業:
(一)可向境外派遣各類勞務人員的企業的經營范圍(C類)為:
開展對外勞務合作業務,向境外派遣工程、生產及服務行業的勞務人員(不含海員)。
(二)可向境外派遣相關行業勞務人員的企業的經營范圍(D類)為:
開展對外勞務合作業務,向境外派遣相關行業(詳見附件)的勞務人員。
三、可開展對外設計、咨詢、勘測和監理業務的企業的經營范圍(E類)為:
1、承包境外相關行業(詳見附件)工程的勘測、咨詢、設計和監理項目;
2、上述境外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出口;
3、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項目所需的勞務人員。
本通知只適用于我部1999年6月底前批準(以我部發文時間為準)的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企業;原經我部批準,但不在此名單的企業不再具有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設計咨詢經營權。
仍然有效。
請企業憑本通知辦理有關手續。
如有對辦理北京注冊承包工程公司經營范圍,不明白的地方請致電!公司電話:010-69548208 1370134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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