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資管監管辦法2015年起施行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出臺
條例主要涉及明確不動產登記類型等5處修改,于
新《環保法》元旦起正式實施
修訂后的環保法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對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完善了生態保護紅線、污染物總量控制、環境監測和環境影響評價、跨行政區域聯合防治等環境保護基本制度,強化了企業污染防治責任。明確規定按日計罰上不封頂、企業違法采取行政拘留、同時加強了對監管部門的問責和信息公開。
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實施
改革首批將涉及72家央企負責人,具體調整范圍將包括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責任并由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央企。此番改革中,央企負責人薪酬將由過往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構成,調整為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
新《預算法》開始執行
新預算法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作出明確規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舉債規模必須由國務院報請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這意味著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正邁出實質性步伐。此外,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以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預算法》將于
2014年和2015年國家新能源補貼金額調整
由國家發改委等單位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原先新能源補貼2014年和2015年補助標準相比2013年會降低10%和20%,此次國家宣布補貼金額逐年縮減幅度降低,調整為2014年和2015年相比2013年分別降低5%和10%,以鼓勵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
《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開始施行
《辦法》指出,不符合辦法要求的商品煤,不得進口、銷售和遠距離運輸。承運企業對不同質量的商品煤應當“分質裝車、分質堆存”。在儲運過程中,不得降低煤炭的質量。煤炭生產、加工、儲運、銷售、進口、使用企業均應制定必要的煤炭質量保證制度,建立商品煤質量檔案。辦法明確了有關主體的法律責任。商品煤質量達不到辦法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報。構成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辦法》自
外資銀行準入和經營人民幣業務條件放寬
國務院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決定》,主要根據外資銀行在我國設立運營的實際情況,在確保有效監管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外資銀行準入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條件,為外資銀行設立運營提供更加寬松、自主的制度環境。《決定》自
小微企業明年起可免繳5項政府性基金
財政部公布《關于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從
2015年起免征小微企業房屋登記等42項收費
財政部網站下發《關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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