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搜索
	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登記
	
	
	準備材料:
	一、設立登記
(一)
(1)、合伙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其他要求:具體填寫要求請詳見申請書上的說明提示)
(二)
(1)、上級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政府部門核發,紙質)(副本1份)(其他要求:加蓋合伙企業印章)
(三)
(1)、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政府部門核發,紙質)(正本1份)(其他要求:除從事法律、法規規定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的企業外,企業不需再到工商部門領取紙質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科技、文化、商務服務、體育等行業企業,名稱通過名稱自主預查模式經系統檢索通過后,企業可在全市范圍內直接申請設立登記。暫不適用名稱自主預查的企業,名稱登記與設立登記環節合并辦理。)
(四)
(1)、指定(委托)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五)
(1)、《住所使用證明》(申請人自備,紙質)(復印件1份)(其他要求:一般應為產權人簽字或蓋章的房產證復印件。產權人為自然人的應親筆簽字,產權人為單位的應加蓋公章)
(六)
(1)、許可項目審批文件(申請人自備,紙質)(正本1份)(其他要求:僅限經營項目涉及前置許可的,如危險化學品經營、快遞業務等)
(七)
(1)、補充信息登記表(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二、變更登記
(一)變更名稱
(1)、非公司制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非公司制企業分支機構備案申請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其他要求:注意事項:如果您想辦理名稱變更,應首先取得新名稱的核準(具體名稱核準要求、辦理流程請參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一次性告知單》))
(2)、變更決定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其他要求:全體合伙人或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
(3)、指定(委托)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4)、營業執照(政府部門核發,紙質)(正本1份)
(5)、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政府部門核發,紙質)(正本1份)
(6)、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政府部門核發,紙質)(正本1份,原件僅供查驗)(正本復印件1份)
(二)變更住所
(1)、非公司制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非公司制企業分支機構備案申請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其他要求:具體填寫要求請詳見表格注釋。注意事項:您所選擇的企業住所應為有房產證的合法建筑,且房產證上記載的用途應與注冊企業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條件,請您仔細閱讀《投資辦照通用指南及風險提示》中“選擇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時應注意哪些問題”的有關內容))
(2)、指定(委托)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3)、營業執照(政府部門核發,紙質)(正本1份)
(4)、《住所使用證明》(申請人自備,紙質)(正本1份,原件僅供查驗)(正本復印件1份)(其他要求:一般應為產權人簽字或蓋章的房產證復印件。產權人為自然人的應親筆簽字,產權人為單位的應加蓋公章)
(三)變更經營范圍
(1)、非公司制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非公司制企業分支機構備案申請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其他要求:具體填寫要求請詳見表格注釋;)
(2)、指定(委托)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3)、營業執照(政府部門核發,紙質)(正本1份)
(4)、新增經營項目涉及前置許可的,應先提交相應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申請人自備,紙質)(正本1份,原件僅供查驗)(正本復印件1份)
(5)、合伙企業營業執照(政府部門核發,紙質)(正本1份)(其他要求:加蓋公章)
三、申領、補發執照登記
(一)因執照丟失、損毀申請補發營業執照
(1)、更換、增(減)、補營業證照申請表(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其他要求:應先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北京)(http://bj.gsxt.gov.cn或http://wsnj.baic.gov.cn/nb)上公示營業執照作廢聲明)
(2)、指定(委托)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3)、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的情況說明(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二)申請增發營業執照副本
(1)、更換、增(減)、補營業證照申請表(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2)、指定(委托)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3)、原《營業執照》(政府部門核發,紙質)(副本1份)
四、注銷登記
(一)
(1)、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其他要求:注意事項:辦理注銷登記前,應先到稅務部門辦理清稅手續,經登記機關在線核查已辦結清稅手續的,無需提交清稅證明。)
(二)
(1)、指定(委托)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三)
(1)、營業執照正、副本(政府部門核發,紙質)(正本1份)
(四)
(1)、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注銷分支機構的決定書(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
(五)
(1)、因未參加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辦理注銷申請,還應一并辦理解除負責人警示限制手續,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分支機構債權、債務清理情況及稅款完結情況的說明,并在《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中寫清注銷原因(申請人自備,紙質)(原件1份)(其他要求:具體請參見申請書注釋內容)
申請材料總要求(溫馨提示):1.上述提交材料中涉及的申請表格均應提交登記機關制式格式的申請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門領取或登陸我局網站下載。2. 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紙打印。3. 未明確提示可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復印件時,應在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申請人簽字確認。4. 除了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外,您還可以選擇通過網上申請的方式提交材料。請登陸我局網站www.baic.gov.cn,點擊“網上登記”模塊,注冊用戶后按照網站指導逐步填寫。我們的工作人員將在網上為您先行審查材料是否齊備,并詳細指導您如何進一步修改完善。
審批流程:
受理 → 決定 → 制證 → 發證(窗口領取、郵件寄送)
辦理地點:
通州區政務服務中心; 北京市通州區永順鎮濱惠北二街5號 一層綜合窗口 1層 綜合窗口
承諾期限:
4工作日 , 新設企業開辦為3個工作日,其他事項為4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設為首頁
加入收藏
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