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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資者在京注冊登記企業所需材料和辦理流程
	
	
	二、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登記(已按《外商投資法》相關規定調整權力機構,組織結構的外商投資企業參照公司、合伙企業登記規范提交材料(資格證明的公證認證文件、法律文件送達等材料仍需符合相關規定)。)  | |||||||
| (一)、需提交 | |||||||
| 1 | 《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外商投資企業備案申請書)》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表格類;紙質 | 樣表下載空表下載 | 具體填寫要求請詳見表格注釋。 | 
| 2 | 依法作出的決議、決定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注:(1)指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企業章程作出的決議或決定,決議或決定的內容與所申請的事項應當一致;(2)對于外商投資的公司,還應當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 
| 3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1)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2)合同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同僅限于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提交。(可容缺后補) | 
| 4 | 營業執照正、副本 | 政府部門核發 | 正本1份 副本1份  | -- | 結果文書類;紙質 | -- | 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應繳回營業執照正本及全部副本。(可容缺后補) | 
| (二)、變更住所還需 | |||||||
| 1 | 變更后住所的合法使用證明 | 申請人自備 | 正本1份 | -- | 結果文書類;紙質 | -- | (1)產權人簽字或蓋章的房產證復印件。產權人為自然人的應親筆簽字,產權人為單位的應加蓋公章(2)外商投資企業跨登記機關管轄辦理地址變更的,須先辦理遷移登記(可容缺后補) | 
| (三)、變更法定代表人 | |||||||
| 1 |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及身份證明 | 申請人自備 | -- | 正本1份 | 結果文書類;紙質 | -- | -- | 
| (四)、減少注冊資本還需 | |||||||
| 1 | 在報紙上刊登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報樣; | 申請人自備 | 正本1份 | -- | 結果文書類;紙質 | -- | 注: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 | 
| 2 | 公司債務清償報告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 | 
| (五)、增加注冊資本還需 | |||||||
| 1 | 僅限外資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 申請人自備 | 正本1份 | -- | 結果文書類;紙質 | -- | -- | 
| (六)、變更經營范圍還需 | |||||||
| 1 | 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 | 申請人自備 | -- | 正本1份 | 結果文書類;紙質 | -- | 1、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2、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限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依法辦理注銷登記。【展開】 | 
| (七)、變更股東還需 | |||||||
| 1 | 股權轉讓協議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如經人民法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 | 
| 2 | 依法經其他投資方同意轉讓的聲明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 | 
| 3 | 股權受讓方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 申請人自備 | 正本1份 | -- | 結果文書類;紙質 | -- | ①中方投資者應提交由本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作為主體資格證明;②外國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后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③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④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后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⑤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可容缺后補)【展開】 | 
| 4 | 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 | 
| (八)、變更投資者名稱或姓名還需 | |||||||
| 1 | 法定登記機關出具的準予投資者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 | 申請人自備 | 正本1份 | -- | 結果文書類;紙質 | -- | ①外方投資者的名稱變更證明文件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②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③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后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④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的名稱變更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展開】 | 
| (九)、外商投資有限公司變更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還需 | |||||||
| 1 | 擬變更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募集設立的應提交創立大會會議記錄 | 
| 2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 | 
| 3 | 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決議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 | 
| 4 | 變更為募集設立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出具的批準文件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 | 
| (十)、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外商投資有限公司還需 | |||||||
| 1 | 股份公司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 | 
| 2 | 擬變更的有限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做出的決議或決定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 | 
| 3 |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決議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 | 
| 4 | 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決議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 | 
| (十一)、外商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變更為外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還需 | |||||||
| 1 | 上市前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 
| 2 | 中國證監會審批文件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 | 
| 3 |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上海)交所關于XXX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 申請人自備 | 1份 | -- | 文本類;紙質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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